几十年来,研究人员、知识经纪人和政策制定者一直致力于在政策制定中增加证据的使用。这涉及了广泛的方法,从证据生成的发展,到增加决策者需求的努力,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一切。政策制定者在这一过程中发挥核心作用,我们有充分记录的例子表明,一些国家的政策体系越来越多地将证据纳入日常决策过程。这些结构性转变是那些致力于支持使用证据、在政府内部实现证据知情政策的“所有权”和“制度化”的人的圣杯。然而,如果研究证据生成,你会发现在证据生成系统中缺乏相应的结构发展,特别是研究证据。学者们可能越来越有可能有效地传播他们的研究。资助者可能要求研究产生更大的政策影响。然而,当考察各国对知识生产的核心投资(在某些情况下称为国家创新系统)时,构成这些系统的几个机构——从科学委员会、大学、咨询机构、资助者和创新中心——继续激励已有的和新的学者利用个人动机来影响集体决策,并对更广泛、复杂的社会挑战产生变化。有一种情况是,如果要导致预期的转变,就需要改革证据生成系统,而且转变后的证据系统需要更好地与最终影响社会的政策-实践过程和系统相互作用。